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虎门镇赤岗龙眼控规B03-12-1地块周边道路工程(规划八路二期)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第一次公示2023-03-01 16:33
根据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)相关要求,对虎门镇赤岗龙眼控规B03-12-1地块周边道路工程(规划八路二期)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,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,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,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。 一、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:虎门镇赤岗龙眼控规B03-12-1地块周边道路工程(规划八路二期)项目 建设单位:东莞市虎门镇工程建设中心 编制单位:东莞市南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地址:项目位于东莞市虎门镇,起点接规划三路交叉口,向北接人民东路。 项目概况:项目总投资931.08万元,路线呈南北走向,起点接规划三路交叉口,向北接人民东路,项目全长约213米,道路规划红线宽20米,双向四车道。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、给水工程、排水工程、污水工程、电气工程、交通工程等。 二、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:东莞市虎门镇工程建设中心 联系地址:东莞市虎门镇威远岛南北大道城建办公区1号楼4楼 联系人:黄小姐 联系电话:0769-85192802 三、环评单位 单位名称:东莞市南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:东莞市莞城街道兴塘社区旗峰路162号中侨大厦B座21楼F单元 联系人:谢工 联系电话:0769-28680970 电子邮箱:351044056@qq.com 四、环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(1)准备阶段:研究有关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、规划、功能区划、技术导则、相关标准、建设项目等相关的技术资料;初步的工程分析:明确建设项目的工程组成、主要污染物;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区的环境现状调查;明确评价重点。 (2)正式工作阶段:进一步进行环境现状调查、监测并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评价;根据源强和环境质量现状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,并开展公众参与调查;提出减少污染和生态影响的环境管理和工程措施,分析方案的合理性,如果对项目拟建方案得出了否定的结论,则需要对新方案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。 (3)报告编制阶段:汇总、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资料、数据,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确定项目建设的可行性,给出评价结论和提出进一步减缓环境影响的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;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。 五、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,特将本工程在此公示,主要征求公众以下宝贵的想法和建议。 (1)公众对本项目的信息来源、选址看法和态度; (2)公众就项目建设对是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认识; (3)公众就项目对个人利益的环境影响认识; (4)公众对最关心的环境问题认为所需的环保对策; (5)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; (6)公众对该项目的环保措施等方面的其他意见、建议和具体要求等。 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:姓名、职业、文化程度、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。 六、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以下网址:http://www.mee.gov.cn/xxgk2018/xxgk/xxgk01/201810/t20181024_665329.html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,填写完成后向公示指定地址或邮箱发送信函、传真等方式,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。 七、公示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:自信息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。
建设单位:东莞市虎门镇工程建设中心 2023年3月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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