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和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我公司于2022年5 月10日组织有关单位代表对我公司建设的“东莞市新埔纸业有限公司扩建备用天然气锅炉项目”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,并形成了验收报告,现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 2022年6月2日-6月30日(20个工作日)。
东莞市新埔纸业有限公司
2022年6月2日